宁科〔2016〕17号
各区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6〕38号)已经发布,现就我市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按照苏科计发〔2016〕38号文(可在江苏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网址:www.jstd.gov.cn)要求,认真组织201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对申报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方面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2.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审查与推荐。本市范围内的项目主管部门有:南京市科委、溧水区科技局、高淳区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省科技厅确定的试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
3. 溧水区科技局、高淳区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审查推荐的项目,须先经我委统筹协调后报省厅,同时,须向我委报送项目汇总表(电子稿发至cxc817@163.com)。
4. 201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按照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和面上项目两类组织申报;其中,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分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省青年基金项目两个层次进行申报,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由省科技厅从2015年结题的省青年基金项目中遴选,不接受新申报。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对杰出青年基金和面上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个企业限报1项;面上项目市属综合三甲医院限报6项,市属专科三甲医院限报4项,其他医院限报1项;其他单位申报项目的限额数按照省厅文件通知要求。除医院外的省青年基金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方式,不限制推荐名额,但2014年和2015年已连续2年申报省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资格。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省厅规定的申报限额对企业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医疗卫生基金项目进行筛选推荐。
5. 申请人必须是南京市企事业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有本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除申报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外,不得再申报本年度项目;一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本计划项目,同时可参与申报1个本计划项目;同一申报人参与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其他特定要求按照省厅苏科计发〔2016〕38号文规定执行。
6.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www.jstd.gov.cn,申报有关网络技术问题请咨询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联系人:陈钟文 、周瑞琼,联系电话:025-85485899、85485897。本通知请在市科委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www.njkj.gov.cn。
7.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为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4区市科委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5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
8. 由南京市科委受理申报的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网上及纸质材料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8日(周二),逾期不予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委窗口: 郁 勇 联系电话:68505401
市科委城乡科技发展处: 周娟娟 联系电话:68786271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