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目录网上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卢德昌发布时间:2016-02-14浏览次数:955

各区工信局(经信办)、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经信委有关通知要求,自2016年起,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启用网上申报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工信局(经信办)、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企业应围绕《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装备升级行动计划和互联网化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认真筛选推荐市场前景广、符合发展趋势和方向的新技术新产品。 

  二、申报企业在江苏省经信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在线申报系统入口进入填报,登录网址:http://www.jsaq.org/(江苏质量管理网)。企业可在工作日联系系统后台维护人员(宋建宁、陈蒙,025-8359778883357878QQ 840204331124314984)获得登录密码,填报完成后提交市经信委初审。 

  三、企业在线提交材料经我委初审通过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提交至各区工信局(经信办)、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由各区工信局(经信办)、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盖章后报送至我委。为准确把握产品技术水平、首创性,企业申报的新技术新产品已通过相关鉴定的,应将鉴定专家组成员名单、鉴定意见等材料复印后装订;已取得相关专利的,将专利证书复印装订。无复印证明材料的,所填数据不予认可,各区工信局(经信办)、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应严格把握。 

  四、省经信委科技处将视各领域申报情况,不定期组织专家评审,定期公布重点推广应用目录。2016年起,通过省经信委重大装备首(台)套认定的产品无须再专门申报,将直接列入省重点推广应用目录,专题发布。 

    

  联系人: 曹健  68788859 

    

  2016年2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