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经信委与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2016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6]91号)及南京市经信委与南京市财政局联合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6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宁经信投资[2016]47号)(宁财企[2016]106号)的要求,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受理原则。按省、市要求,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注册地及税收地在鼓楼区的相关企业可提出项目申报要求,并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鼓楼区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为区发改局(经信局)、区财政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2016年度支持的发展重点方向和行业重点领域》(附件3)。其中,大中型制造装备升级、互联网化提升项目申报主体为统计部门认定的大中型企业(申请奖励类项目除外),装备技术自主研制应用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自主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主体为研制单位或研制单位联合用户及有关支撑单位,产业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和企业生产制造服务项目申报主体为项目实施企业、载体建设运营单位或服务提供机构。
2、项目申报领域。一、企业制造装备升级项目;二、企业互联网化提升项目;三、产业绿色发展项目;四、企业生产制造服务项目。项目申报书、申报指南及具体要求(附件4)。
3、项目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鼓楼区发改局经济运行科。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资料(纸质3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电子版同时上报);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2份,电子版同时上报);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5)(纸质4份)。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网络申报地址为:http://221.231.139.14:8088/。
联系地址:鼓楼区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216室
联系人: 杨政平、徐海滨
联系电话:83230141
附件.zip
附件1:2016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附件2:南京市经信委、财政局关于转发2016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附件3:2016年度支持的发展重点方向和行业重点领域
附件4: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5: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鼓楼区发改局(经信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