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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苏政发〔2022〕66号)、《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苏知规〔2022〕2号),江苏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首届江苏专利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原通知附件1或网址http://jsip.jiangsu.gov.cn/art/2022/9/22/art_85036_10612563.html)
一、奖项设置
首届江苏专利奖设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发明人奖,其中,江苏专利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20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江苏专利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
二、评选范围及参评条件
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江苏专利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
(一)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参评条件
申报参评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
2.专利权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为本省常住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全体专利权人同意申报;
4.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
5.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以及环保政策;
6.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二)江苏专利发明人奖参评条件
申报参评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居住在本省一年以上的居民,且近3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所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证书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栏中署名前三位)的专利质量高、布局合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20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者有效国(境)外专利不少于2件;
4.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项目或者个人,不得参评本届江苏专利奖:
1.专利项目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者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的;
2.专利项目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3.个人已获得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包含以往获得过江苏省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奖、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
4.个人职务在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干部,不包含事业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申报方式及推荐名额
申报江苏专利奖采取单位推荐或者院士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省教育厅推荐部属、省属高等院校的项目或者个人,专利权人是高等学校的,申报参评专利项目不超过2项;同一高等学校申报参评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不超过2名。
其他单位推荐详见原通知。
(二)院士推荐。申报参评项目或者个人可由所属学科或者领域的2名以上(含2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联合推荐。
每位院士只能推荐1项申报参评专利项目或者1名申报参评个人。
四、我校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时间紧急,省教育厅要求9月29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故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务必于2022年9月24日前与我处联系,将参评项目的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等基本信息或者拟推荐参评个人的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等发送至邮箱xtb@njupt.edu.cn,同时依照附件申报书组织相关材料,后期通知将直接面向已提交申报意向的老师。
联系人:杨维荣
联系电话:85866915
附件:
1.苏知发2022年 89号 关于开展首届江苏专利奖评选的通知.pdf
产学研合作处
2022年9月23日